發布時間:2016年02月22日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文號 | 錫政辦發〔2015〕23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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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機關 |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12-30 14:21:15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市(縣)和各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簡政放權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實施意見》(蘇發〔2014〕14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信用管理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意見》(蘇政辦發〔2015〕88號)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動政府管理重心由事前審批向事中事后監管轉變,更好地推進以信用為軸心,行政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公眾參與的“五位一體”事中事后監管體系的形成,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通過組織及制度設計,借助信用信息資源支持,更大范圍發揮信用服務的綜合效應,推動信用管理事中事后監管,更好地滿足社會各類主體在社會經濟活動中對信用資源及信用服務獲取的便利性、有效性、準確性。
二、主要原則
堅持制度先行。逐步建立健全各類信用規章制度,確保信用管理運行的制度化、規范化、有序化。
依托技術支撐。不斷提升公共信用綜合服務平臺的整體建設水平,實現信用信息資源的最優化共享,提高信用監管的科學性、延伸性、有效性。
注重協同應用。著力推行事前承諾、事中事后監管,通過多行業、多領域、多環節信用信息的協同應用,充分發揮信用管理的合力效應。
強化共管驅動。有條件地將監管內容、監管程序、監管方式、監管結果等相關信息向社會公開,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形成“守信獎勵、失信懲戒”的整體社會氛圍。
三、目標任務
信用管理的主要方向是改變以往單個部門的專業監管為全方位綜合監管,由相互隔離、各自為政的職能部門內部監管變為相互配合、互聯互通的多部門開放式監管,支持信用資源更好地服務于多領域。
(一)著力推進《無錫市公共信用信息條例》貫徹落實
1.制定相關配套實施細則。根據《條例》所賦予的權利和義務,積極組織研究制定《無錫市信用服務機構管理辦法》、《無錫市信用信息修復實施辦法》等相關配套信用管理辦法,有效形成信用管理制度體系,為信用事中事后監管提供制度保障。
2.組織《無錫市公共信用信息條例》宣貫活動。運用電視、報刊等主流媒體以及網絡、移動客戶端等現代傳媒,對《條例》進行廣泛宣講解讀。逐步引領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在信貸融資、訂立經濟合同、勞動用工等經濟活動中,自覺養成依據《條例》查詢并使用公共信用信息的習慣,減少信用風險,降低信用成本。
(二)著力推進公共信用綜合服務平臺深度發展
3.拓展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的信息功能。充分利用平臺的應用體系結構、應用功能定位、應用保障機制,全力支撐信用信息交換平臺、信用信息發布及查詢平臺、信用聯動監管服務平臺等的有效運行。逐步實現各地區、各部門、各條線之間信用信息的高度融合和無縫對接,實現靜態的市場主體基礎信息與動態的監管執法信息的相互關聯、有機統一。
4.豐富公共信用服務大廳面向公眾的服務內容。創新信用服務業務與模式,將公共信用服務大廳建成社會信用服務事項業務辦理物理集中地,對行為企業或行為個人(或經授權)的信用評價、信用查詢開展服務,接受公眾信用咨詢,接受信用異議處理,接受企業或個人信用自主申報,實現信用服務各事項的業務公開。
(三)著力推進信用管理滲透行政管理全程
5.強化實施事前信用承諾。在政府行政管理事務中探索推進實施事前信用承諾制度。相關成員單位要積極探索確定本行業內1-2個領域組織相關企業或法人在社會經濟管理活動中作出信用承諾,切實提高自我約束力和社會監督力。
6.強化實施事中信用綜合監管。各相關成員單位要根據工作職責和監管需要,充分運用公共信用綜合服務平臺,運用行政獎勵、行政處罰、行政指導等手段,形成綜合監管“組合拳”,充分發揮綜合監管效應。
實行基礎信息比對。定期或不定期登錄信用信息管理平臺進行基礎信息比對,提高部門工作效率和決策科學性。
堅持信用“推式”服務。由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實施“推式”預警信用信息服務模式。依據《無錫市企業失信行為聯動懲戒實施辦法》、《無錫市守信示范企業評定和激勵實施辦法》等規定,通過平臺集成的綜合信用信息,依據“黃黑”等級管理辦法,向各成員單位發出預警信息,各相關成員單位根據職能進行研判及處理,為聯動監管提供輔助依據,提高工作有效性與針對性。
執行信用分類監管。將信用分類監管與行業監管緊密結合,合理配置執法資源,建立健全分類監管工作機制,切實增強監管執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探索建立信用數據分析模型。依據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分析各轄區市場主體總體質量和經濟秩序狀況,為加強監管執法提供預見性參考,為政府決策、部門監管、行業自律、企業投資提供信息服務。
7.強化事后信用聯動獎懲。行政管理要積極構建跨地區、跨部門的失信聯動懲戒機制,對有不同失信狀況的市場主體,分別建立相應的監管措施。
落實信用信息核查制。在日常監管、優惠政策享受以及其他公共資源分配等活動中,在表彰獎勵、職稱評定等評優評先等活動中,組織實施信用信息核查制度。
落實企業基準評價制。在財政資金扶持、專項政策支持、上市發債融資等申報活動中,在信貸支持等金融服務活動中,組織實施企業基準評價制度。
落實第三方信用報告制。在政府公共資源分配、國有產權交易等融資項目中,在政府采購的公開招標以及國有資金建設項目和貨物招投標、土地招投標等行政管理活動中,推動公共信用評價制度有效落實。
落實“紅黑”聯動獎懲制。在日常監管、金融支持等活動中,積極查詢“誠信無錫網”有關“企業信用專欄”,給予守信示范企業重點支持和優先辦理。對典型失信企業實施曝光制度,限制信貸、擔保、融資等金融活動。
四、重點突破
(一)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化水平
積極推動信用管理與政務服務等相關業務監管平臺的互聯融合,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機制,努力提高政府公共服務的能力。
(二)突出政府職能部門信用監管職能
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實施信用信息公示、警示、獎懲制度,聯合打擊各類失信行為,營造誠信環境。
(三)探索建立重點領域信用評估機制
建立健全重點領域的法人、職業資格人員等的職業信用檔案,探索開展信用評估機制,推動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機制的形成。
(四)推進信用信息主體保護機制建立
探索建立信用修復關愛機制,制定信用信息異議處理、投訴辦理等管理制度和操作細則,充分發揮行政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等在信用信息主體保護中的作用,切實保護信用信息主體權益。
五、主要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信用管理事中事后監管建設,涉及面廣,協同難度大。要從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的重要意義,充分樹立大局觀念,敢于擔當,主動配合,有效形成事中事后監管建設齊抓共管的生動局面。
狠抓工作落實。要堅持把信用管理有效落實貫穿于事中事后監管的全過程,既要認真做好梳理現有實施辦法、分類指標、技術標準等有形工作,更要不斷總結提高,確保工作有效落實。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2月30日
責編:法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