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年05月10日 文字大?。?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文號 | 錫政辦發〔2017〕23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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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機關 |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12-05 14:53:22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無錫市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辦法(試行)》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2月5日
無錫市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存量房交易市場秩序,維護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保障交易資金的安全,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加強房地產中介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建房〔2016〕168 號)、《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市區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錫政辦發〔2017〕82 號)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全面建立市區國有土地上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以下簡稱“交易資金監管”)制度。無錫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交易監管機構”)負責實施市區交易資金監管工作。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存量房交易資金是指在存量房交易中結算的房價款,主要包括首付款、購房貸款、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款、轉為購房款的定金等款項。
第四條 交易監管機構應當開設交易資金監管專用賬戶,實施交易資金監管,交易資金應單獨核算收支。
交易監管機構開設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賬戶時,應取得財政部門的同意,依法辦理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賬戶開設、變更和撤銷業務。交易資金監管專用賬戶資金不得提現和挪用。
交易監管機構不得收取任何交易資金監管服務費用。
第五條 交易監管機構應當建立交易資金監管系統,運用網絡技術,實現與銀行、不動產登記等部門間的工作對接和信息互通。
第六條 下列房屋權屬轉移情形不納入交易資金監管范圍:
?。ㄒ唬┮罁Х晌臅D移的;
?。ǘ┓课堇^承、贈與、產權交換的;
?。ㄈ┓课莨灿腥酥g份額轉讓的;
?。ㄋ模┓课菖馁u轉讓的;
?。ㄎ澹┮苑课莩鲑Y入股的;
(六)配偶及其他直系親屬(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間轉讓的;
?。ㄆ撸┢渌痪邆滟Y金監管條件的情形。
第七條 下列情形可以免除全部或者部分資金監管:
(一)自行成交的交易雙方共同簽署自愿放棄資金監管聲明的;
?。ǘ┙灰纂p方約定先行支付部分房價款用于出賣方解除房屋抵押狀態的;
(三)可以免除監管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交易資金監管按下列流程進行:
?。ㄒ唬┙灰纂p方與交易監管機構簽訂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協議;
?。ǘ┵I受方將約定監管的交易資金存入交易資金監管專用賬戶;
?。ㄈ┘s定的存量房交易資金(含貸款)全部到賬后,交易雙方申請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
(四)完成不動產轉移登記后,交易監管機構按照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協議的約定向存量房出賣方劃轉交易資金。
第九條 免除資金監管的按下列流程進行:
?。ㄒ唬┛梢悦獬炕虿糠仲Y金監管的,交易監管機構見證交易雙方共同簽署《自愿放棄資金監管的聲明》或《自愿放棄部分資金監管的聲明》;
(二)交易監管機構即時將免除監管信息加載于存量房買賣網上簽約備案系統。
第十條 終止交易與解除資金監管
?。ㄒ唬┎粍赢a轉移登記受理之前,交易雙方經協商終止交易的,交易雙方持相關材料共同到資金監管窗口辦理解除資金監管手續,經核實后,交易監管機構按照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協議的約定劃轉交易資金;
(二)不動產轉移登記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前,交易雙方終止交易的,交易雙方應在不動產登記機構撤銷轉移登記申請,再共同到資金監管服務窗口辦理解除資金監管手續;
?。ㄈ┵I受方(貸款方)辦理貸款且貸款已發放至資金監管賬戶,交易雙方終止交易的,買受方憑貸款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證明,會同相關方辦理解除資金監管手續。
第十一條 交易雙方因爭議造成交易中止的,在交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前,交易監管機構暫停劃轉交易資金。
第十二條 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協議中結算賬戶的開戶人應當為交易方本人。
第十三條 交易完成的,交易資金歸出賣方所有;交易未完成的,交易資金歸買受方所有。交易資金在監管賬戶滯留期間按照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基準利率向交易方結息,利息歸屬由交易方在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協議中約定。
第十四條 各商業銀行及相關金融機構與交易監管機構應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工作。
各商業銀行及相關金融機構在辦理二手房按揭貸款時,應將經存量房買賣網簽系統備案的《存量房買賣合同》和房地產評估信用系統備案的評估報告結果,作為審核貸款的依據。發放存量房貸款資金的,由貸款商業銀行或相關金融機構將貸款直接劃轉至交易資金監管專用賬戶。
第十五條 交易監管機構應本著確保交易資金安全、方便群眾的原則,制定相應的操作細則。
第十六條 江陰、宜興市可結合本地區實際,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18年1月1日起試行。
責編:法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