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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 錫政辦發〔2020〕5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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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機關 |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8-30 17:00:40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
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錫政辦發〔2020〕52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堅決遏制投機炒房,整頓規范市場秩序,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現就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土地市場管控
增加住宅用地供應,2020年度普通住宅用地出讓面積比上年度增加不少于 50公頃。建立房價、地價聯動機制,有效管控土地價格,熱點區域嚴格執行 “限房價、競地價”出讓模式。嚴格落實開發企業購地使用自有資金規定,金融監管部門開展購地資金來源穿透式核查。(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無錫銀保監分局、各區人民政府)
二、支持居民合理自住需求
完善住房保障政策體系,出臺共有產權保障房管理政策,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滿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供應,開展租賃住房建設試點,鼓勵將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用房改建為租賃住房。加快推進老舊住宅小區改造,全面提升舊住宅區宜居水平。(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各區人民政府)
三、堅決遏制投機炒房
完善商品住房限購政策,夫妻離異后2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在本市市區范圍內擁有住房套數計算。(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發揮稅收調控作用,將市區(不含棚戶區改造重點地區)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征免年限由2年調整到5年。(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經江蘇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商定,調整無錫市區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已擁有一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調整為不低于60%。(責任單位: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
金融監管部門要嚴格審查購房資金來源,監控消費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資金去向,嚴防居民挪用消費貸款和其他貸款用于購房。(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無錫銀保監分局)
四、整頓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
全面落實住房價格申報制度,探索合同備案價、貸款核定價、納稅申報價“三價合一”的核查機制。對熱點學區房的交易加強稅務稽查和市場監管,嚴厲打擊炒作學區房概念、哄抬二手住房價格行為。停止執行疫情期間商品房預售許可及資金監管方面的紓困政策。全面實施交付標準樣板房制度,推行基本裝修和升級裝修分類管理,支持多樣化成品住房需求。(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
五、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
完善房地產市場監測體系,加強市場監測能力建設,建立房地產交易、不動產登記、土地、金融、財稅、統計等數據匯集和業務協同機制,穩步推進樓盤表建設,建立房屋交易與不動產登記間信息共享機制,不斷提高市場分析研判水平。新聞媒體要客觀報道房地產市場形勢,實事求是反映房地產市場情況;依法嚴厲打擊虛假報道和惡意炒作,杜絕擾亂市場和誤導消費的行為。(責任單位: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委編辦,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市稅務局、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國家統計局無錫調查隊,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8月30日
責編: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