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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 錫政辦發〔 2020〕7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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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機關 |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11-24 15:50:04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無錫市區公共交通換乘優惠政策調整方案的通知
錫政辦發〔 2020〕74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無錫市區公共交通換乘優惠政策調整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1月24日
無錫市區公共交通換乘優惠政策調整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交通強國”戰略,堅持公共交通優先發展,切實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吸引力,鼓勵引導市民綠色出行,經研究,特調整無錫市區公共交通換乘優惠政策如下:
一、實施范圍。無錫市區常規公交(定制公交除外)、軌道交通。
二、實施對象。無錫市民卡(高齡卡除外)、太湖交通卡、江蘇交通“一卡通”。
三、換乘方式。可享受優惠的換乘方式包括:常規公交換乘常規公交、常規公交換乘軌道交通、軌道交通換乘常規公交。
四、優惠幅度。持無錫市民卡(高齡卡除外)、太湖交通卡、江蘇交通“一卡通”在無錫市區范圍內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本次刷卡與前次刷卡間隔 90分鐘內,常規公交換乘常規公交免費,軌道交通換乘常規公交免費,常規公交換乘軌道交通在軌道交通基礎票價上減 2元。
五、相關調整。換乘優惠政策調整方案正式出臺的同時,同步取消現行的常規公交換乘常規公交 1小時內五折優惠政策。
六、實施時間。 2020年 12月 1日起,持無錫市民卡(高齡卡除外)、太湖交通卡、江蘇交通“一卡通”乘坐常規公交換乘實施優惠; 2021年 4月 1日起,持無錫市民卡(高齡卡除外)、太湖交通卡、江蘇交通“一卡通”乘坐軌道交通換乘常規公交、常規公交換乘軌道交通實施優惠。適時施行掃碼乘車換乘優惠。
責編: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