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12-13 15:35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4月8日,無錫經濟開發區發布了經開區“科創十條”。
設立百億元專項資金,“十四五”期間,設立100億元科創帶建設專項資金,用于重大科創平臺建設和新興產業培育等。
加快科創平臺建設,重大科技創新平臺或新型研發機構經認定最高給予5億元綜合性支持;培育創新型企業和新興產業成效明顯的孵化器和加速器經認定最高給予1000萬元獎勵;重大科創項目經認定最高給予1000萬元獎勵。
加大科創團隊支持,落地經開區的創新創業領軍團隊經認定最高給予5000萬元綜合性支持;產業領軍人才經認定最高給予1億元綜合性支持。
加快科創人才引育,符合條件的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在區內購房的,經認定最高給予300萬元購房補貼;給予其核心團隊人員50萬元/人購房補貼。
加快科技金融發展,落戶經開區的基金管理公司經認定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落戶經開區且重點投資區內早期科創項目的天使基金、種子基金、風投基金等經認定最高給予60%引導配套。
加快重大項目引進,新引進重大產業項目根據實際投資額最高給予1.5億元獎勵。
加快龍頭企業打造 ,首次入選世界500強、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等榜單的,最高給予2000萬元獎勵。
加快企業上市培育,新培育上市公司或符合條件整體遷入經開區的上市公司,經認定最高給予1500萬元獎勵。
加快科創總部發展,新落戶的科創型企業總部,經認定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入選相關評定榜單的,最高給予2000萬元獎勵。
加快科技服務業培育,著名科技服務業企業、文創、賽事、會展企業落戶經開或舉辦大型科創會展活動的,經認定最高給予1500萬元獎勵。
來源:無錫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