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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 錫政發〔2022〕3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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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機關 | 無錫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12-27 14:17:28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市政府關于大力提升農村人居環境深入推進
“美麗農居”建設加快推動農村住房條件改善的意見
錫政發〔2022〕30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的決策部署及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的相關要求,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蘇辦廳字〔2022〕25號)精神,全面落實我市農村住房建設相關政策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方案,扎實推進我市現代“美麗農居”建設,持續改善農村住房條件,不斷滿足農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動農業農村現代化,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認真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四屆三次全會、市委十四屆四次全會部署,統籌發展和安全,扎實促進共同富裕,突出農房安全和品質提升,聚焦農房改善和村莊現代化建設,在全面啟動規劃發展村開展現代“美麗農居”建設的基礎上,重點推進1980年及以前建的農房改造改善,支持鼓勵1981年至2000年所建農房的改善,對有安全隱患的優先及時改造,同步推動農房改善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農村特色產業發展、加強基層治理和鄉風文明建設互促互進,建設讓城市更向往的新時代美麗田園鄉村。2022—2026年全市改善5萬戶以上農村住房(江陰市1.2萬戶、宜興市2.5萬戶、錫山區4000戶、惠山區7500戶、濱湖區1000戶、新吳區500戶),力爭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行政村集體土地上的危房消險解危、2026年底前基本完成1980年及以前建的且農戶有意愿的農房改造改善,為扛起新使命、譜寫新篇章作出更大貢獻。
推動農村住房條件改善要把握以下基本原則:
——農民主體、自我更新。堅持規劃引領,尊重農民意愿,科學合理布局,深入組織宣傳發動,激發農民群眾自我更新住房、參與提升農村人居環境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堅決杜絕強拆,嚴禁出現農民“被上樓”“被改善”現象。
——政府支持、分類實施。以規劃發展村開展現代“美麗農居”建設為主要目標,突出農村危房、老舊農房兩個重點領域,既支持進城入鎮改善,又支持留鄉改善,不斷完善城鄉基礎設施,著力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推動城鄉融合發展,加快農房和村莊建設現代化。
——堅守底線、規范操作。堅守不損害農民權益、不違規新增政府負債和集約節約利用土地底線,嚴守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紅線、生態保護紅線。堅持依法辦事、陽光操作,做到實事求是、公開透明,強化全過程檔案管理,確保工作有據可循、有跡可查。
二、重點工作
(一)著力推動危舊農房改造,整治提升農村人居環境。大力提升農村人居環境,對行政村集體土地上經評估或鑒定為C、D級的農房,優先納入整治范圍,根據評估或鑒定意見制定整治方案,建立整治臺帳,落實農戶主體責任,加快推進隱患整治,做到完成一戶,銷號一戶。特別是對D級危房,要第一時間清人,設立警示標識、安全圍擋,督促農戶結合實際,落實加固改造、原址翻建、選址新建、拆除等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力爭到2022年底前完成所有C、D級危房的整治工作。對農村自建房開展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實現農村危房及時發現、及時整治、動態清零,確保農村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對1980年及以前建的農房進一步進行系統梳理,深入了解農民改善住房的意愿及計劃改善的方式、時間和資金投入等,在尊重農民意愿的前提下,積極引導通過進城入鎮購房、加固改造、原址翻建、選址新建等方式進行改造改善,力爭到“十四五”末,基本完成1980年及以前所建農房的改善工作。對按“三原”原則翻建及整治出新方式改善住房條件的行政村,應當同步推進本行政村內規劃發展村莊的基礎設施和公共配套設施建設。支持鼓勵1981—2000年所建農村住房的改善。遵循“減量規劃”,暢通改善渠道,積極穩妥推進歷史遺留問題的解決,高度重視老舊“空關房”,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舉措,鼓勵通過簽訂協議并給予補償的方式,積極引導農戶自行拆除、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或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盤活利用。
(二)著力推動現代“美麗農居”建設,加快農房改善和村莊現代化進程。貫徹落實《關于深入推進現代“美麗農居”建設的意見》(錫委發〔2022〕99號)和《關于加快推進現代“美麗農居”建設的補充政策意見》(錫政發〔2022〕18號)等要求,針對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工作“由點到片再到面”的實際情況,年內完成鎮村布局規劃優化工作,確定全市規劃發展村莊。根據新確定的規劃發展村莊,按照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十四五現代“美麗農居”建設目標任務,擬定2022—2025年年度建設計劃,并將年度工作目標具體落實到村,盡快啟動實施。2022年完成6個先行示范點建設,啟動一批規劃發展村莊建設工作。進一步完善“美麗農居”建設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充分發揮領導小組組織推動、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作用,全力推進“美麗農居”建設和農村住房條件改善統籌推進,全面完成“十四五”“美麗農居”建設各項工作和2026年底前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工作目標。
(三)著力改造困難群體危房,保障群眾住房安全。在初步完成民政、殘聯等部門認定的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農村低保邊緣家庭及支出型困難家庭等農村低收入人口危房改造的基礎上,健全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保障長效機制,建立農戶主體、政府補助、社會幫扶等多元化資金籌措機制,對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進行動態核查,堅持因地制宜、應改盡改、動態清零,對特別困難的群眾落實好托底安置,實現鞏固脫貧致富奔小康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四)著力加強農房設計和建設管理,建設高品質農房。農房設計應遵循安全、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原則,在滿足相關設計規范和抗震設防要求的基礎上,科學合理設置功能空間,滿足農民現代生產生活需求,并考慮全生命周期功能轉換。注重體現地域文化特色,推廣使用無錫市農房設計優秀案例圖集,鼓勵選用裝配式鋼結構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以“新江南人家”為導向,有序引導農村房屋建筑風貌,防止“千村一面”和鄉村景觀城市化。全面貫徹《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農村住房建設管理服務的指導意見》(蘇政傳發〔2019〕104號)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江蘇省加快農房和村莊建設現代化實施方案〉的通知》(蘇建村〔2021〕141號)精神,按照《關于加強農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錫建村〔2022〕1號)有關要求,通過全面落實“一戶一宅、建新拆舊”等農房建設管理責任、大力提升農房建設設計水平和著力加強農房建設監督管理等,統籌推進農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工作。
(五)著力彰顯鄉村風貌,傳承吳文化地域特色。以現代“美麗農居”建設和農房改善帶動村莊建設現代化,著力推進美麗田園鄉村建設,打造新時代魚米之鄉。依據實用性村莊規劃引導操作分類發展和整治提升,注重保護好村莊公共空間,延續村莊與自然有機融合的空間關系,尊重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態脈絡,保護鄉村的自然稟賦、歷史要素、傳統文化,切實留住鄉愁記憶。按照國家部署要求實施“拯救老屋行動”。加強傳統村落和傳統建筑組群保護,強化各類遺存的活化利用,修繕加固傳統建筑應采用傳統建造技藝和傳統建筑材料,新建農房要與傳統建筑、整體風貌相協調。集聚提升類和特色保護類村莊要保持富有傳統意境的田園鄉村景觀格局,加強重要節點、公共空間、建筑和景觀的詳細規劃設計,彰顯鄉村地域特色。規劃新建的村莊應規模適度、尺度適宜、邊界自然,加強體現鄉村風貌的關鍵載體設計,傳承創新傳統建造方式,塑造具有鄉土特色的自然風貌。
(六)同步提升規劃發展村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水平。按照城鄉融合發展和公共服務均等化、標準化要求,加快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向規劃發展村莊延伸覆蓋。搞好供排水、道路、糞污處理、垃圾收運、供氣、供電、照明、通信、綠化等設施配套,合理設置黨群服務、教育醫療、文化體育、生態公園、健康養老、農貿商業、金融物流、寄遞物流綜合服務站等公共服務設施,提高鄉村宜居宜業水平。大力推進數字鄉村建設,推動信息通信基礎設施與鄉村基礎設施建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加快農村地區千兆光纖網絡覆蓋,深入實施智慧廣電鄉村工程,進一步提升應急廣播終端覆蓋密度和雙向化比例,在有明確應用場景的農村地區有序推進5G網絡建設。
(七)同步促進農村全面發展。將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和高標準農田建設緊密結合,加快推進農產品加工、農產品和食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等建設。鼓勵和引導農民因地制宜發展休閑農業、鄉村旅游、健康養老、電子商務等產業,促進農村一二三產融合發展,促進農民增收致富。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機制,完善基層民主協商等制度,構建上下貫通便捷高效的網格化社會治理體系。建好用好新時代文明實踐站,深入開展文明鎮村創建活動,深化美麗庭院建設專項行動。大力支持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進城入鎮落戶,推動小城鎮多元化特色發展。
三、實施步驟
(一)基本完成行政村集體土地上的危房消險解危(2022年年底前)。各市(縣)、區要根據行政村集體土地上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結果,加快推進存在安全隱患房屋安全鑒定和整治改造,力爭在2022年底前,完成所有經鑒定為C、D級安全隱患房屋消險解危。
(二)全面啟動、面上推進階段(2022年9月—2026年)。按照到2026年改善5萬戶的工作目標,倒排工作時序,制定年度改善工作計劃,明確年度農房改善項目,按照進城、入鎮、留鄉等方式,開展現代“美麗農居”建設,引導農民多元化改善住房條件,確保完成農房改善目標任務。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組織領導體系。在省聯席會議的指導下,建立市、市(縣)區、鎮(街道)、村(社區)四級聯動推進工作機制。強化部門協同,形成工作合力,參照省聯席會議模式,成立無錫市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和特色田園鄉村建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統籌推進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和特色田園鄉村建設工作。各市(縣)、區落實主體責任、強化組織推動,完善配套政策,聚焦重點、分類施策,通過提高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水平引導農民自我更新。鄉鎮按照各市(縣)、區制定的具體實施方案狠抓落實,確保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取得實效。
(二)強化各類資金支持。省級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專項行動獎補資金用于規劃發展村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建設。對于1980年及以前建的進入規劃發展村莊建設“美麗農居”的農房,在市定政策基礎上,省補資金同步下達相關行政村。各地通過加大資金統籌整合力度、新增預算安排等,強化資金保障,確保完成市級下達的年度改善計劃。落實改善農村住房條件用水用電保障和稅收減免等政策。各級要落實國家和省關于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適用范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部署要求,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建立農房改善資金投入可持續保障機制。
(三)突出技術指導服務。根據省級編制農房設計方案圖集和農房、村莊、小城鎮建設指南等指導性文件,優化我市農村設計案例,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因地制宜編制適合本地區參考使用的農村案例圖集,免費提供給農戶使用;鎮(街道)在審批流程增加農房設計圖的指導作用,凸顯地域特色,保持協調的建筑風貌。使用省級農房建設管理信息系統,鼓勵專業技術人員線上線下為農民建房提供技術指導。積極引導規劃師、設計師等專業人員下鄉,為農民建房提供跟蹤式服務。市(縣)、區要建立履約情況良好的施工企業名錄并向社會公布。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技術培訓和交流,加強農房建設和使用安全宣傳教育,向農民群眾、相關技術人員和鎮村干部普及相關知識。
(四)加大改革創新力度。積極開展國土空間全域綜合整治,推動鄉村公共空間治理,提高土地綜合利用效率。穩步推進宅基地制度改革,依法依規、分類施策做好“空關房”整治和“一戶多宅”清理工作,采取多種土地供應方式,滿足農村住房條件改善的合理用地需求。引導開發性、政策性、商業性銀行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支持農民自主改善住房條件。建立農房設計和風貌管控機制,引導農民按照政府提供的方案圖集建設農房。建立健全鄉村建設評價機制。定期組織開展鄉村建設工匠培訓,及時公布經過培訓的鄉村建設工匠名單,探索建立鄉村建設工匠管理制度。
(五)加強實施過程管控。建立健全農房改善工作管理制度,常態化開展督促檢查。高度重視改善過程中檔案資料收集、歸檔和管理,建立改善農戶“一戶一檔”、統一代建的農房改善項目“一案一檔”和農房改善實物工作量臺賬,同步做好工作推進情況實錄,確保程序規范、資料詳實、數據可靠、工作過程可追溯。“一戶一檔”要真實全面反映農房改善前情況、改善過程和改善后狀況;“一案一檔”要符合工程建設檔案管理有關要求,涵蓋項目建設全過程的所有檔案資料。定期開展農民滿意度調查,動態掌握農民意愿和需求,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問題。
(六)嚴格負面清單管理。明確負面清單,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紀律規定,堅決守住底線、不越紅線、不碰高壓線。不得違背農民意愿、強制農民搬遷、趕農民上樓,不得損害農民合法權益,不得出現安置政策落實不到位、農戶過渡時間過長等情況。堅守農村集體所有制,嚴禁資本下鄉利用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逾越生態保護紅線等違法用地建設的行為。不得運動式推進、搞大規模撤村并居,不超越發展階段搞大融資、大開發、大建設,避免無效投入造成浪費。不得大拆大建、破壞歷史文化名村和傳統村落。不得違法違規變相舉債,不得增加鄉鎮、村級債務負擔。不得違規建設。堅決杜絕“豆腐渣”工程。堅持陽光操作,全程接受農民和社會監督,不得違反廉潔紀律。
無錫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責編: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