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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號 | 014006438/2024-07220 | 生成日期 | 2024-07-12 | 公開日期 | 2024-08-01 |
文件編號 | — — | 發布機構 | 無錫市人民政府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附件下載 | ![]() |
政策咨詢 | |
內容概述 | 《無錫市碳達峰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
一、起草背景
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著力解決資源環境約束突出問題、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必然選擇,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莊嚴承諾。2021年10月,國務院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以下簡稱國家《行動方案》),聚焦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對推進碳達峰工作作出總體部署。2022年10月,江蘇省人民政府印發《江蘇省碳達峰實施方案》(以下簡稱省《實施方案》),明確提出我省2030年前碳達峰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
根據國家《行動方案》和省《實施方案》部署要求,為積極穩妥推進我市碳達峰工作,制定實施《無錫市碳達峰實施方案》。
二、主要內容
我市《實施方案》對照省《實施方案》總體框架,分為五個部分:
一是總體要求。主要闡述總體遵循和指導思想。
二是主要目標。圍繞2025、2030年這兩個關鍵時間點,分別就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降幅、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林木覆蓋率等方面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和具體落實舉措。同時,我市碳達峰目標設置與省《實施方案》一致,明確提出確保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
三是重點任務。綜合考慮本市發展實際,我市《實施方案》提出工業領域達峰、能源低碳轉型、城鄉建設低碳、交通運輸低碳、節能增效提升、低碳技術創新、綠色低碳社會創建、各市(縣)區有序達峰等“碳達峰八大行動”。我市的“碳達峰八大行動”,與省《實施方案》明確的八大專項行動相對應,將國家《行動方案》提出的“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融入“節能增效提升”章節,“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融入“綠色低碳社會創建”章節,全面落實了國家和省提出的碳達峰各項重點目標任務。
四是政策保障。從建立健全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健全法規標準體系、構建政策支撐體系、推進市場化機制建設、強化低碳合作機制等5個方面提出了政策保障措施。
五是組織實施。從加強統籌協調、強化責任落實、嚴格監督推進等3個方面提出了組織實施措施。
三、下階段重點工作
《實施方案》印發后,我市將扎實推動深化完善雙碳政策體系,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節能減碳等工作,定期開展調度評估,落實閉環工作機制,有力有序推進各項任務取得實效,確保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
關聯閱讀: 市政府關于印發無錫市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來源:無錫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