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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號 | 014006438/2025-00839 | 生成日期 | 2025-01-26 | 公開日期 | 2025-01-26 |
文件編號 | — — | 發布機構 | 無錫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附件下載 | — — | ||
內容概述 | 自然資源行政處罰案例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處罰名稱 | 處罰類別1 | 處罰類別2 | 處罰事由 | 處罰依據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處罰結果 | 處罰決定日期 | 處罰機關 |
錫自然資規監罰〔2025〕3號 | 惠山區洛社鎮張鎮橋村民委員會非法占地,并擅自改變林地用途 | 罰款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非法占地、擅自改變林地用途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版)第七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2014版)第四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款、《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查處工作規程》里《附錄A》二“違法占地類”中(六)“查處注意事項”的第2項 | 惠山區洛社鎮張鎮橋村民委員會 | 54320206ME2330258U | 黃明烽 | 沒收在非法占用的573平方米土地上建造的建(構)筑物和其他設施;責令將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的4437平方米林地恢復原狀;處罰款95220元。 | 2025/1/26 | 無錫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來源:無錫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