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2-13 13:22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2024年,市民宗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關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論述,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關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決策部署,扎實履行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責任,著力增強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法治意識,不斷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現將一年來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職能
1.加強制度體系建設。貫徹落實全國、全省統戰部長會議精神和全國民委主任會議、全省民宗局長會議精神,制定《市民宗局202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關于做好2024年全市民宗領域普法工作的通知》《關于加強宗教界人士因私出國(境)管理的規定》《關于宗教領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行動方案》《2024年度市民宗局領導班子成員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清單》等文件,細化部門責任清單,明確年度目標任務,進一步推動完善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格局和宗教事務治理格局。
2.豐富法治宣傳載體。以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黨章、憲法和法律法規、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為重點內容,組織開展政策法規學習月、憲法和法律法規宣傳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宣傳月、網絡安全宣傳周、法律法規進宗教活動場所等活動。政策法規學習月期間,全市民宗領域共制作宣傳展板、標語、橫幅等200多塊(幅)個,召開專題學習會20余次;制作各類板報、專欄80余期,發放政策法規宣傳材料3000余份;舉辦各類培訓班12期,800余人次參加法律知識培訓。
3.完善綜合治理格局。創新宗教事務綜合治理體系,建立健全民宗工作聯絡員制度,民宗、公安、國安“三部門定期會商機制”,人大民宗僑外工委、政協民宗委和市民宗局“三民宗季度例會制度”等多項工作制度,強化部門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切實加強網格化管理,持續推動宗教工作日常巡查納入專職網格員工作清單和管理職責,發揮基層綜合治理中心作用,實現對非法宗教活動發現在早、處置在小、打擊在先的治理目標,落實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和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政府管理、社會協同、宗教自律的宗教事務治理格局。
(二)加強制度建設
1.以制度建設推動依法行政。編制《無錫市民宗局行政權力清單(2024版)》,推進民族宗教工作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7月,修訂《全市性民族宗教團體考評辦法》,12月制度《全市民宗團體工作調研走訪方案》,切實促進民族宗教團體依法依規依章程開展工作。指導民族宗教團體健全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學習制度、會議制度等規章制度,提高民族宗教團體的自我管理水平。
2.加強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開展對本部門黨內法規年度執行情況的梳理,開展對本部門起草、適用、執行的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清理與公示,經局黨組會研究對我局以市委、市委辦名義頒布的5個黨內規范性文件做好繼續有效的決定。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嚴格行政規范性文件制訂程序,實行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發布,并錄入備案審查工作平臺。印發《宗教工作應知應會手冊》《宗教工作基礎知識問答》和《宗教活動場所常見安全隱患排查實操手冊》,主動適應宗教法治化建設新形勢、新要求。
(三)科學民主決策
1.健全決策機制。嚴格落實《無錫市民宗局重大行政決策規則》規定,堅持議事規則和集體領導、民主集中、會議決定原則,堅持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五項決策機制,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加強重大決策法律審查,規范重大決策流程,明確決策事項、依據和結果除涉密內容外都要向社會公開。
2.規范決策行為。集體學習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凡涉及到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均聽取相關方意見。進一步明確凡涉及籌備設立宗教活動場所及場所改建、擴建、異地重建審批等重大決策,必須經合法性審查后由局黨組會議、局辦公會議集體討論決定,未經過合法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討論。
(四)規范行政執法
1.加強行政執法人員隊伍建設。組織局機關行政執法業務培訓,旁聽濱湖法院庭審活動,開展基層民族宗教行政執法工作專題調研,推動各級民宗部門加強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隊伍建設。舉辦民族宗教工作培訓班,圍繞當前重點、難點、熱點問題,體現民族宗教工作特點,突出服務基層工作需要,推動落實黨的民族宗教政策,提升民族宗教行政執法隊伍整體素質。
2.規范政務服務。編制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及“三化”工作年度重點任務和目標清單,加強服務事項清單動態管理,推動工作有效落實。開展涉基建類項目行政許可事中事后監管,實地檢查所涉宗教場所異地重建、改(擴)建、新建建筑物項目實施情況,督促相關單位合法合規完善基建規定要求,強化施工安全管理,嚴防發生超面積、批小建大等違法行為。開展“我陪群眾走流程”活動,模擬辦事流程,落實工作要求。完善宗教基礎信息數據庫,辦理宗教場所登記證變更手續19件,錄入市外轉進宗教教職人員基本信息51條。
3.推進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設。推動宗教工作任務重的鎮(街道)實行“1+1+1”工作法,即明確1名統戰委員、1名統戰干事、1名聯絡員負責宗教工作,有宗教工作任務的村(社區)配備信息員,落實監管責任。加強聯合執法,聯合各相關部門開展宗教違法違規活動排查治理工作,開展宗教內部資料性出版物聯合執法檢查,查處境外流入的散發性宗教類出版物、音像制品及宣傳品800余冊。深入開展“兩個專項”工作,依法查處多起非法宗教活動,取締多處私設聚會點,維護政治安全和宗教領域穩定。
4.規范執法行為。落實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工作要求,成立專項整治工作專班,開展中期評估和突出問題整治。修訂完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規范行政裁量權的行使。全面落實民族宗教工作執法責任制,健全執法責任追究機制。針對工作特點,制定局行政執法人員現場執法排序表,2人一組,靠前服務指導,增強各區執法力量,規范民宗部門行政執法行為。嚴格執行《無錫市民宗局行政執法投訴舉報制度》《無錫市民宗局行政執法情況通報制度》,健全執法責任追究機制,并保持行政執法證持證率達100%。
5.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規范“雙隨機”執法檢查,根據全市統一部署,調整完善“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實現從“兩庫”中在線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和執法檢查人員;建立執法記錄和自由裁量權基準等制度,實現抽查監管全覆蓋;全年共開展隨機抽查78次,抽查事項達到本部門監管執法事項的100%;除依法不宜公開的外,實現抽查結果公示率100%。
6.推動解決突出問題。嚴格落實《宗教事務條例》及配套規章,明確宗教活動場所舉辦宗教活動報批、備案程序和安全責任,規范宗教活動管理。健全大型宗教活動預通報制度,年初將區域內大型宗教活動的舉辦地點、時間等事項向相關單位通報,協調相關單位加強相應保障,合力保障宗教活動安全有序。扎實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線上線下開展主題活動、安全宣講、警示教育等活動,通過強化風險辨識和風險管控促進場所主體責任落實,多措并舉提升場所本質安全水平。
(五)強化行政監督
1.強化權力制約和監督。加強權力清單動態管理,確定《無錫市民宗局行政權力清單(2024版)》,進一步明確行政權力范圍。加強局內部權力制約,完善內部層級監督,建立常態化監督制度,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司法等外部監督。認真辦理議案提案,全年共收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案提案6件,均在規定時間內辦結,滿意率100%。
2.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對涉及各族群眾、民族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職人員、信教群眾以及其他組織、公民的權利和義務的規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和程序及時予以公布,為公眾提供查詢服務,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六)防范化解社會矛盾
1.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糾紛機制。發揮多部門協作機制作用,定期排查、化解民族宗教領域不穩定因素,引導和支持民族宗教界依法表達訴求和維護權益,妥善處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糾紛。組織開展民族宗教領域涉法律問題專題調研,全面了解民族宗教界學法守法遵法用法情況,召開專題研討座談會,現場解答法律問題,解析近年來發生的民族宗教領域涉訴典型案例、典型事件,就民族宗教界容易發生的涉法律問題、需要重點關注的法律問題進行專業輔導、法治宣傳。
2.加強信訪工作和行政復議、訴訟工作。進一步推動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民族宗教領域信訪投訴問題,引導民族宗教界在法律框架內解決矛盾糾紛。全年共接收各類信訪39件,回復率達到100%。在局網站公開民族宗教方面投訴舉報流程,方便公眾及時反映問題、提出投訴意見和建議,積極引導少數民族群眾、宗教教職人員和信教群眾在法律框架內解決矛盾糾紛。今年,全市民族宗教系統未發生行政復議、應訴案件。
(七)落實推進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1.落實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守法制度。進一步推進民族宗教政策法規進黨校,著力提升各級黨政領導干部把握政策、處理問題、做好工作的能力。以局領導班子和機關工作人員為重點人員,以習近平法治思想,黨章、憲法及法律法規以及民族宗教法律法規等為重點內容,組織局黨組中心組政策法規專題學習研討會10次,局領導和機關工作人員集體學法10次,集體觀看行政訴訟案件庭審紀實2次。
2.落實年度依法行政各項任務。制訂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點,明確集體學法、法治宣傳、宗教活動場所“四進”等工作任務,從強化法治監督、深化宣傳教育、落實保障措施等三個方面推進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將依法行政工作落實到各處室。制定法治培訓規劃,組織開展國家憲法宣傳周和法律法規進宗教場所活動,通過各種形式組織局領導干部和機關公務員系統學習憲法、城市民族工作條例、宗教事務條例、安全生產法、國旗法等政策法規,提升法律素質和依法行政能力。
3.加強依法行政學習培訓。召開行政執法專題培訓會,傳達學習全省提升行政執法質量服務高質量發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并就《宗教活動場所管理辦法》《江蘇省民族宗教事務部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定》《江蘇省民族宗教事務部門宗教事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等行政規章規定的主要精神、重點內容進行了解讀,參訓人員圍繞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規范行政執法進行了深入研討交流。舉辦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法規)培訓班1期,邀請市司法、公安、網信、省民宗委等領導和專家授課,并著重突出非法宗教管控、宗教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等內容。
4.落實法律顧問制度。與江蘇迅安律師事務所續簽年度法律服務協議,聘請法律顧問參與各族群眾法律法規宣講、法律法規進宗教活動場所、民族宗教領域涉法律問題專題調研等法治宣傳、法律服務活動,并就本部門對外簽訂的有效期內的服務協議(合同)、規范性文件制訂等進行法律審查。
二、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1.帶頭學法用法。局黨組中心組專題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以及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部署、省委關于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局主要負責人帶頭領學領讀,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民族宗教工作。將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與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論述以及黨內法規、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結合起來,保證學法時間,豐富學法內容,準確把握、全面貫徹黨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針政策。
2.推動責任落實。將法治建設納入局年度重點工作目標任務,并與年度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局黨組專題研究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點,有序推進存在問題整改。主要負責人堅持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大任務親自督導,確保各項工作依法推進。
3.科學民主決策。主要負責人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規則,親自籌劃部署推動公眾參與、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五項決策機制落地落實,不斷規范重大決策程序。督促分管領導指導參與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帶領局黨組嚴格執行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事項不得提交集體討論的相關要求,防止違法違規行為發生,確保重大決策制定、重點工作方向的科學性和民主性。
4.完善管理機制。健全城市民族工作協作管理機制,完善宗教工作三級網絡、壓實兩級責任制,構建黨委領導、屬地管理、各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的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充分發揮協作共管機制作用,努力探索新途徑和新方法,提升矛盾糾紛排查處置效率,積極化解民宗領域突出矛盾,切實消除影響社會穩定的不利因素。
5.強化權力監管。落實局黨組會議制度,專題研究法治建設年度重點工作,推動工作落實。建立健全權責清單制度,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組織年度述法,局主要負責人向全局人員報告履行推進法治建設、普法宣傳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落實“三重一大”議事規則,健全完善內控管理制度,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管,教育引導全體人員提高對合法性審查的重視程度,不斷規范權力運行。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依法管理意識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少數從事民族宗教工作的干部對民族宗教問題所呈現出的新形勢新情況認識不夠充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治理民族宗教事務的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
2.三級宗教工作網絡和兩級責任制落實程度有待進一步加強。宗教工作網絡作用發揮仍需進一步加強,基層宗教工作部門執法體制和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和執法水平還需進一步提高,以適應新時代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設的高標準高要求。
四、2025年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安排
1.深化法治學習,提升法治素養。組織開展政策法規學習月、憲法和法律法規宣傳周、法律法規進宗教活動場所等活動,推動宗教政策法規落地落實。舉辦民宗工作培訓班,突出理論解讀、案例分析、實務操作,著力提升民宗系統干部業務能力與法治素養。以黨的民宗工作理論方針、政策法規、基層民宗工作實務為課題,編制2025年全市民宗系統業務宣講菜單,服務基層民宗部門、民宗團體實際需求。開展宗教領域涉法律問題專項調研,全面掌握基礎數據,督促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依法依規組織宗教活動、依章程依制度開展日常工作。
2.創新法治方式,構筑安全防線。編印宗教政策法規規范性文件匯編和行政執法指引手冊等實用工具書,助力依法治理規范運行。加強行政執法業務培訓,規范執法流程與文書制作,提升執法專業性與規范性。落實全科式行政執法模式,強化對基層的工作指導,加強對非法宗教活動的全過程執法。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要求,推進監管常態化、規范化、全覆蓋。完善全市性民宗團體工作年度考評辦法,量化考核指標,推動團體健全工作機制,依法依規開展活動。持續開展“兩個專項”“打邪治非”等工作,發揮部門聯動優勢,定期會商研判,聯合依法處置,守牢宗教領域安全底線。
3.提升服務質效,助力依法管理。加強政務服務清單動態管理,規范辦理行政許可、行政備案以及宗教活動場所登記證件變更等行政服務,提升政務服務效能。開展宗教活動場所異地重建等涉基建類行政許可事項相關情況調研,堅持事前預防、事中監管、事后問效,及時糾正各類違建行為,督促屬地相關部門加強監管,嚴把施工質量關、安全關。貫徹落實《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堅持線上線下一起抓,開展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主體排查整治“回頭看”,加強與網信等部門協同監管,規范涉宗教內容新媒體平臺運營,凈化線上宗教信息環境,為民族宗教工作筑牢法治保障,推動事業穩健前行。
來源:sfj_fzdy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