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3-05 15:33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為維護用人單位及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規范工傷醫療(康復)服務管理,根據《工傷保險條例》《江蘇省工傷保險經辦管理服務規程》《江蘇省工傷保險異地就醫經辦規程》和《無錫市工傷保險醫療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無錫人社公布無錫市區2025年工傷保險協議機構名單。
溫馨提示
1、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工傷保險協議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確認有康復價值的工傷職工,應持《工傷康復確認通知書》至工傷保險協議康復機構接受康復治療。
2、職工在參保地以外發生工傷的,可優先選擇在事故發生地工傷保險協議機構治療,用人單位及時向參保地經辦機構報告工傷職工的傷情及救治醫療機構情況,待傷情穩定后轉回參保地工傷保險協議機構繼續治療。
3、異地長期居住、常駐異地工作的工傷職工,或確因協議機構醫療條件所限需轉外醫療或康復的工傷職工,應提前通過線上(江蘇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或江蘇智慧人社APP)或線下(社保經辦機構窗口)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再到異地工傷保險協議機構進行治療。
4、工傷保險協議機構名單將視情況進行動態調整。如需了解相關政策,可撥打0510-81880505-4咨詢。
來源:無錫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