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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號 | 014006438/2025-01139 | 生成日期 | 2025-02-27 | 公開日期 | 2025-03-07 |
文件編號 | 錫政辦規〔2025〕3號 | 發布機構 |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附件下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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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述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文廣旅游局市財政局無錫市繁榮文化旅游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市文廣旅游局、市財政局《無錫市繁榮文化旅游業若干政策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2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無錫市繁榮文化旅游業若干政策措施
市文廣旅游局 市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全國、省、市關于擴大服務消費和促進文化旅游業發展的部署要求,提升產品供給能力,豐富消費業態和場景,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全面促進無錫文化旅游業發展,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開發文旅精品線路
支持開發推廣“跟著春晚游無錫”等特色化優質文旅線路(2日及以上)及太湖觀光、低空飛行、研學旅游等新業態旅游產品。引導和支持在線旅游經營平臺在平臺顯著位置推介無錫,定期推出無錫文旅專題,通過平臺訂購方式,聯動航空公司、酒店、景區等開展推廣及促消費活動,按引入國內來錫過夜游客(行程中至少有1個收費景區)達到200萬人次、300萬人次、500萬人次的,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推動水上旅游發展
圍繞太湖、運河等水岸自然風光和歷史人文特色,有力有序推進一批具有無錫特色的新業態項目建設。鼓勵與沿線旅游景區、文化街區、文化場館等陸上資源整合聯動,串珠成鏈,打通從船上到岸上的消費場景。打造水上旅游精品航線,對新開辟的河湖聯動航線及跨市、跨省水上旅游線路,每新開一條并運營6個月以上、且游客數達2萬人次以上的,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總額不超過50萬元。
三、拓展文旅低空場景
支持低空載人觀光,開拓南長街、古運河、環太湖、蠡湖等多條空中直升機和eVTOL旅游觀光線路。對開通取得行業主管部門審批且在公開渠道售票的常態化運營載人航線(起終點至少1個在無錫市內,起終點間直線距離不低于20公里)的企業進行獎勵。每條新開通市內航線(年度執行不少于200架次且年飛行時間不低于30小時)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通過發放飛行券等方式,支持開發空中游覽、飛行體驗等消費項目。
四、促進夜間文旅消費
鼓勵市場主體推出體驗式演藝、沉浸式娛樂等新業態新模式,因地制宜發展“水上夜游”項目,不斷豐富夜間休閑消費產品和活動,打造以夜經濟為核心的“夜IP”。有序推動文化場館、旅游景區等延長開放時間常態化,著力打造沉浸式游覽、情景演藝等夜間文旅消費場景。支持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舉辦規模較大、社會影響力廣的活動,按活動投入經費的20%,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補助。
五、支持演唱會、音樂節等演出活動
主辦方以市場化方式舉辦演唱會、音樂節,每站次售票人數在場館組織的超1.3萬人次、在戶外組織的超4萬人次,且銷售外地觀眾門票不低于50%的,對主辦單位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滿足上述條件,在全國演出達一定規模、江蘇省內無錫為唯一演出地的國際知名或國內一流大型演唱會額外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六、激發體育消費活力
支持主城區公園綠地嵌入式公共球類場地建設,籠式足球場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經費補助、籠式籃球場給予不超過25萬元的經費補助、籠式網球場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經費補助;羽毛球場、排球場等其它場地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經費補助。發放體育消費券,充分激發全民健身體育消費活力。將賽事參賽人數納入本市高水平體育賽事補助項目評估因素,對以市場化方式舉辦的國際、國內高水平體育賽事,根據賽事級別、經費投入、參賽人數等給予不超過120萬元的補助。
七、支持重大文旅賽事、會展活動及文創產品開發
支持舉辦具有品牌影響力的重大文化展會、精品賽事活動,根據實際投入和成效,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獎勵。支持文化企業開發體現無錫特色的文創產品,推動在服裝、箱包、珠寶等領域開發聯名款文創產品,打造國貨“潮牌”“潮品”,按其原創文創產品的實際銷售收入的5%,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
八、優化文博場館供給
支持文博場館創新組織形式,線上線下融合,開展品類豐富、層次多樣的惠民演出、公益講座、專題展覽、非遺體驗等活動,打造長三角地區知名文化場館活動品牌。推動博物館經濟等繁榮發展,支持博物館、美術館等文化場館與社會力量合作,以市場化方式舉辦國際知名或國內一流的精品特展、臨展,滿足公眾文化需求,舉辦上述展覽,對博物館、美術館等文化場館累計觀展觀眾達10萬人次的,按現場觀展人數每人次1元標準,分檔擇優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補貼。
九、激活團隊旅游市場
鼓勵旅行社企業招徠更多市外(境外)游客來錫旅游消費,對接待市外來錫過夜游客超5萬(含)人天的或接待境外來錫過夜游客達1000(含)人天,且行程中至少有1個收費景區的旅行社企業開展扶持獎補,接待市外來錫過夜游客,根據人天數排名,按照不超過4元/人天的標準,給予前30家旅行社一次性獎勵;接待境外來錫過夜游客,根據人天數排名,按照不超過30元/人天的標準,給予前20家旅行社一次性獎勵。結合240小時過境免簽政策,配套推出便利化舉措,擴容多語言導購、退稅服務、全產品體系的國際旅游購物中心。
十、鼓勵文化經紀發展
以市場化方式引進國際知名或國內一流院團優秀劇目,單個項目累計觀演觀眾不低于1000人次,平均售票上座率75%以上且票房不低于20萬元,按照每人次20元對經紀機構予以一次性獎勵。對影響力大、貢獻度高的經紀機構,根據其演出引進和交易情況,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十一、扶持重點文旅項目
加大對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新興業態項目招引、建設的扶持力度。對新引進的實際投資額達到2000萬元以上的文化產業項目,且投資主體為文化企業的,按不超過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扶持,單個項目扶持資金不超過1000萬元。
十二、強化載體平臺建設
推動歷史文化街區、旅游景區、城市休閑功能區、文娛場所聚集區等有條件的區域創建國家級與省級旅游休閑街區。對新入選國家級和省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基地)、文化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等載體,分別給予不超過200萬元和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鼓勵文旅企業搭建展示交易平臺、創意或數字技術研發服務平臺,給予不超過項目實際投入20%、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十三、支持領軍企業發展
對首次入選“全國文化企業30強”或提名的文化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或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評其他國家級數字文化產業示范類的企業或項目,分別給予不超過500萬元或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列入“獨角獸”企業名單的文化企業,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十四、激勵精品文化生產
對文化企業作為第一出品方的舞臺藝術精品、電視劇、動漫等(含微短?。┙o予獎勵,其中出現“無錫”城市地名或累計顯著出現無錫著名建筑、景點等名稱并超過15秒的,對城市形象有正面推廣提升作用的,再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
十五、加大消費惠民力度
以社??虞d文旅功能為基礎,全力推進社保卡文旅一卡通運用,實現全省范圍內旅游觀光和文化體驗同城待遇。面向市內外居民游客發放文旅消費券、電影消費券,開展平臺直播優惠促銷等惠民活動,打造友好便捷的文旅消費環境。鼓勵旅游企業提升旅游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水平,對旅游企業新建或改擴建旅游集散中心、游客咨詢服務中心(點)、旅游交通設施、停車場等重點旅游基礎設施項目,按照投資額的10%分檔擇優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補助。
十六、獎勵文旅場景推廣
對利用各大知名新媒體平臺推廣無錫文旅場景的原創視頻或圖文(使用無錫財政資金以及行政機關組織創作的除外)發布者,根據單個視頻或圖文的全網傳播指數予以獎勵。對參加旅游廣告聯合投放的景區,按不超過實際發生廣告費用的10%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
以上措施自2025年4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同一事項或項目符合市級財政多個支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予以支持,不得重復申報。本政策措施由市文廣旅游局、市財政局承擔具體解釋工作,江陰市、宜興市可參照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
來源: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