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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機關 |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3-19 09:33:31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無錫市零碳園區建設 三年行動方案 ( 2025—2027 年) 的通知
錫政辦發〔2025〕 13 號
各市 (縣)、 區人民政府 ,市各委辦局 ,市各直屬單位:
《無錫市零碳園區建設三年行動方案 ( 2025—2027 年) 》 已經市政府同意 ,現印發給你們 ,請認 真貫徹落實。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 年 3 月 19 日
(此件公開發布)
無錫市零碳園區建設三年行動方案
( 2025—2027 年)
為深入落實國家和省部署安排 ,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 ,加快推進零碳園區建設 ,充分發揮試點示范引領帶動作用 ,推動經濟社會加快綠色低碳轉型 ,結合我市實際 ,制定本方案。
一 、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 、三中全會精神 ,深入貫徹習近平經濟思想 、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 。堅持“因地制宜 、循序漸進 、先行先試”,以打 造零碳園區為主要任務 ,推進零碳工廠 、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 、虛擬電廠 、零碳服務機構 4 大配套行 動 ,建立“1+4”工作體系 ,著力構建以園區為主陣地的零碳產業生態體系 , 以點帶面推動全市經濟 社會發展加快綠色轉型 。2025 年 ,遴選 15 家基礎較好 、意愿較強 、潛力較大的園區開展零碳園區建 設 , 13 家工廠開展零碳工廠建設 ,推動 8 個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建設 ,培育 8 家注冊虛擬電廠 ,引進 5 家省級以上綠色低碳相關創新平臺 (工程中心 、重點實驗室 、新研機構等)。 到 2027 年底 ,完成 10 家 以上零碳園區項目的建設與驗收 ,建成 20 家以上零碳工廠 ,建成 10 個以上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 ,培育 20 家注冊虛擬電廠 ,引進 10 家省級以上綠色低碳相關創新平臺 (工程中心 、重點實驗室 、新研機 構等)。
二 、主要任務
( 一 ) 圍繞“1”個中心 ,加快打造零碳園區
對照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江蘇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江蘇省 (近) 零碳產業園區建設指南 (暫 行) 〉 的通知》(蘇發改資環發〔 2024 〕366 號), 重點在全市開發區 、功能區 、特色產業園區內 ,遴 選一批符合條件的園區 , 圍繞能效水平標桿化 、生產過程清潔化 、能源供給零碳化 、基礎設施綠色化、 資源利用循環化 、運營管理數智化 6 個方面開展建設工作 。堅持能源資源高效循環利用和能源結構低 碳零碳轉型兩手抓 ,充分運用非化石能源開發 、節能增效 、新型電力系統和智慧微電網建設 、工藝流 程再造 、產業耦合和資源循環 、碳捕集利用與封存 ( CCUS ) 等多種方式 ,持續降低單位產出能源資源 消耗和碳排放 ,加強構建園區溫室氣體核算基礎能力。
1. 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 。鼓勵園區圍繞“465”現代產業集群和“3010”重點產業鏈 ,依法依規 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 ,加快布局引進節能降碳重點工程和重大示范項目 。到 2027 年底 ,培育 建設的零碳園區內 50% 以上的企業能效水平達到行業標桿水平 ,規上企業基本完成智能化改造 , 10% 以上的規上工業企業成為綠色工廠或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市發展改革委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市生 態環境局等部門 ,各市 (縣) 區人民政府 、無錫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以下均需各市 (縣) 區人民政府 、無錫經開區管委會負責 ,不再列出〕
2. 構建零碳化能源供應體系 。發展“綠電直供模式”,建立“電 、熱 、冷 、氣 、氫”多能互補的能 源供應系統 ,加快綠色能源替代 ,最大程度實現園區用能低碳化 。支持園區及企業參與綠證綠電交易, 打造園區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應用場景 。推廣新型儲能應用 ,鼓勵在用戶側配置新型儲能 ,提升新 能源就近就地并網消納能力 。推進能源梯級利用 、余熱余壓回收 、綠色供冷供熱 。到 2027 年底 ,培育 建設的零碳園區內可再生電力消費 (含綠證) 占比達到 30% 以上 ,終端電氣化率達到 50% 以上。(市 發展改革委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市國資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加快突破零碳關鍵技術 。鼓勵園區加大研發投入 ,加快零碳關鍵技術 、前沿引領技術 、顛覆性 技術和基礎材料 、關鍵裝備攻關 ,力爭取得一批原創性 、引領性的創新成果 。支持園區加快先進成套 綠色低碳技術裝備 、節能產品首試首用 。在減少內部碳排放同時 ,通過 CCUS 技術 、購買碳匯 、碳信 用等方式實現碳中和 。到 2027 年底 ,培育建設的零碳園區內綠色低碳技術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投入強度達到 3.5% 以上。(市科技局 、市發展改革委 、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 推動基礎設施綠色化轉型 。推動園區內新建民用建筑中星級建筑比例保持在 100% 。推廣“光儲 直柔”、建筑信息模型等先進綠色技術集成應用 。推進園區既有廠房 、辦公用房和生活用房綠色低碳改 造 。大力推廣應用電能 、氫能等零碳交通物流工具 ,完善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支持加快園區數據 中心 、物流倉儲 、供電供熱供水 、通信和環保等基礎設施綠色化 、循環化改造 ,著力強化園區碳匯能 力 。到 2027 年底 ,培育建設的零碳園區內清潔能源動力交通工具保有量達到 80% 以上。(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市交通運輸局 、市發展改革委 、市生態環境局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市 市政園林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5. 優化資源循環利用效率 。推動園區項目間 、企業間 、產業間協作配套 ,實現物料閉路循環 ,構 建園區資源循環利用產業鏈 。落實無廢園區建設要求 ,加強廢棄物源頭減量和資源綜合利用 ,努力提 升一般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和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 。鼓勵園區加快建立再生資源回收 、中轉 、儲運和再利用體系 。到 2027 年底 ,培育建設的零碳園區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 96% ,工業用水 重復利用率達到 85%。(市生態環境局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市發展改革委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等按職 責分工負責)
6. 提升能碳數智化管理水平 。依托無錫市碳管理平臺 ,引導園區加強碳管理能力體系建設 ,實現 園區能耗和碳排放管理全覆蓋 。推動園區內企業開展碳監測 、碳減排 、碳資產 、碳信用 、碳普惠 、碳 金融服務和環境信息披露等工作 。到 2027 年底 ,培育建設的零碳園區內全面建立碳排放監測系統 ,開 展碳排放核查企業占比超過 10% ,開展碳足跡核算認證企業占比超過 10% ,規上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率超過 50%。(市發展改革委 、市生態環境局 、市數據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二 ) 健全“4”個配套 ,完善園區建設體系
1. 加快創建零碳工廠 。推動綠色基礎設施建設 ,采用效率高 、能耗低的設備產品 ,建筑年度節水 率不低于 10% 。建立溫室氣體排放管理體系和制度 ,提高低碳清潔能源使用率 ,持續降低溫室氣體排 放 ,不斷加大可再生能源使用比率 。充分利用余熱余壓 ,優先使用回收料 ,提升能源與資源使用效率。 實現產品原材料低碳化替代 ,確保各類污染物和廠界環境噪聲排放優于相關國家標準。(市工業和信息 化局 、市發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市交通運輸局 、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 加快推動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 。推進新型儲能設施建設 ,加快分布式新能源就地使用 ,推動配 電網改造升級 ,推動分布式發電與電動汽車 (用戶儲能) 靈活充放電相結合 ,支持分布式電源開發建 設和就近接入消納 ,高標準建設園區智能微電網 ,提升園區源網荷儲協調能力。(市發展改革委 , 國網 無錫供電公司 ,市國資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加快建設虛擬電廠 。依托國網無錫供電公司 ,建立無錫市虛擬電廠管理中心 ,完善虛擬電廠運 營管理制度 ,統籌市級 、區級虛擬電廠和公共建筑 、充 (換) 電設施 、數據中心等具體場景虛擬電廠 建設工作 ,逐步推進新型儲能 、分布式光伏 、天然氣分布式發電等電源類項目 , 園區內工業企業 、公 共機構 、商業空調等可調負荷資源接入虛擬電廠 。到 2027 年底 ,培育建設的零碳園區內培育注冊虛擬 電廠聚合最大可調能力 20 萬千瓦。(市發展改革委 , 國網無錫供電公司 ,市國資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 加快打造零碳服務機構 。建立健全碳足跡管理體系 ,幫助企業開展能耗及碳排放監測 、碳足跡 核算和標識認證等活動 。支持園區聯合高校 、研究機構 、行業協會 、國內外知名專家智庫等培養研發 人才團隊 ,打造零碳服務創新平臺 ,積極爭創重點實驗室 、工程研究中心 、產業技術創新中心 。提供 節能減碳咨詢服務 ,幫助企業適應國際綠色標準 ,有效應對碳關稅等綠色壁壘。(市科技局 、市發展改 革委 、市商務局 、市市場監管局 ,無錫海關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 、保障措施
( 一 ) 加強組織領導
市發展改革委統籌協調零碳園區建設工作 ,牽頭負責零碳園區 、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 、虛擬電廠 建設工作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負責零碳工廠建設工作 。市科技局牽頭負責零碳服務機構建設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市交通運輸局 、市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協同推進。(市發展改革委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市科技局 、市生態環境局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市交通運輸局 、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二 ) 強化要素保障
對列入無錫市零碳園區培育計劃的園區 ,結合特色產業園區建設發展相關政策予以支持 :市發展 改革委牽頭會同市科技局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零碳園區 、零碳工廠建設情況 、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 完成情況 、省級以上綠色低碳相關創新平臺 (工程中心 、重點實驗室 、新研機構等) 建設情況進行績 效評價 ,按照績效評價結果 ,市級以“撥改轉”方式給予最高 500 萬元的獎勵 ,可與特色產業園獎補 政策重復享受 ,具體細則另行制定 。積極引導各級金融機構為零碳園區建設項目提供綠色信貸 、綠色 債券 、綠色基金等金融支持 , 吸引各類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參與項目設計 、改造和運營 。加強對園區 和企業在用地 、用水 、用能 ,尤其是綠電綠證 、環境容量等方面的要素保障力度。(市委金融辦 ,市發 展改革委 、市財政局 、市生態環境局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市數據局 , 國網無錫供電公司 ,人民銀行無錫市分行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 規范工作流程
各牽頭單位要明確工作任務 ,建立工作機制 ,落實工作責任 ,在規定期限內高質量完成建設目標, 確保實施效果 。按照組織申報 、評審選拔 、公示確認 、建設實施 、項目驗收 、總結評估 、復核提升的 工作步驟 ,有序開展零碳園區 、零碳工廠 、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 、虛擬電廠 、零碳服務機構的建設工 作 。建立零碳園區梯隊培養機制 ,鼓勵符合條件的園區按照“市級—省級— 國家級”梯隊創建零碳園 區 ,原則上未納入市級零碳園區培育建設名單的不得申報省級 、國家級零碳園區 。加強全流程跟蹤評 估 ,推動建成投運項目不斷優化提升 ,打造一批特色鮮明 、指標科學 、有復制推廣價值的試點。(市發 展改革委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市科技局 、市市場監管局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 按職責分工負責)
附件 :無錫市零碳園區評價指標體系
責編:司法局